欢迎访问 朱子建 | 济南律师事务所网 !

山东济南继承权是否男女平等?

继承权的平等性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,该条明确指出:“继承权男女平等。”这一法条直接且明确地回答了您的问题——在继承权的享有上,男性和女性是平等的。

我们还可以参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,这里详细列举了继承人的顺序,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以及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等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。值得注意的是,在定义“子女”、“父母”和“兄弟姐妹”时,法律并未因性别而有所区分,这进一步体现了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。

根据相关规定,我们可以明确得出结论:在继承权的享有和行使上,男性和女性是平等的。这一原则不仅体现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中,也贯穿于整个继承制度的实践之中。

上一篇:老人生病住院子女不给钱也不问怎么办呢??
下一篇:对行政机关的罚款、吊销执照、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,应该怎么办?